第三,内容全面。新国十条所涵盖的内容远较老国十条广泛而全面。从原保险、再保险到保险中介,从商业性到政策性的各类险种,甚至大数据、互联网等新的领域都有所涉及,在保险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手段等方面的论述也更加具体。
此外,尽管新、老国十条都涉及到了一些共同的议题,如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但田辉认为具体内容有明显的变化。如在农业保险方面,老国十条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而新国十条的提法是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取消‘试点’这一字眼,用‘三农’保险取代‘农业’保险,这些变化不仅反映了实践的发展,也体现了思路的拓展。田辉表示。
明确目标 指明保险业发展方向
《意见》出台意义非常重大,作用也将会非常显著。田辉表示,首先,《意见》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新国十条首次明确到2020年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包括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等。
如何理解这一目标?田辉表示,根据2016年底数据,我国保险深度为3.03%,保险密度为1265.67元/人 (209.1美元/人)。2016年底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6.6%,保险密度为661美元/人。新国十条设定的2020年目标相比目前有显著的提升,并接近2016年全球平均水平,对应的我国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左右,略低于美国当前的水平,至少将使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这一目标的提出将对业界产生极大的激励作用。
其次,拓展了保险业的发展思路,指明了发展方向。在更高定位、更大责任下,保险业是国家民生保障网、社会治理体系、自然灾害管理体系、普惠性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保险服务功能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有利工具。如文件中提出发挥保险对咨询、法律、会计、评估、审计等产业的辐射作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演艺、会展责任险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这些领域是以往保险触角的盲点,未来却可能成为快速发展的业务增长点,大大拓展了保险的应用领域和业务边界。
同时,强化了保险业发展的外部支持政策。影响保险业发展的许多因素都来自于保险业外部,不是保险业自身所能解决的。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田辉认为必将极大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