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按照市统计部分发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农村住民人均纯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住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宣布最低缴费尺度和最高缴费尺度。
(三)参保职员到达领取年数时,不切合按月领取养老报酬前提的,必要继承按年缴纳保险费的(以下简称延期缴费),缴费尺度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农村住民人均纯收入的9%。
三、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基金
(一)个人账户资金(责任金):个人缴费、集团补贴、其他收入及利钱。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住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调度金:高出应计个人账户利钱以外的增值结余,参保职员死亡无担任人时付出丧葬费后的余额等资金。
(三)基本养老金:在参保人领取报酬时由当局补贴的财务性资金。
四、个人账户计息
个人账户资金在蕴蓄期内参考银行同期一年期按期存款利率计息,实施分段计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起息。蕴蓄期内遇银行同期一年期按期存款利率6月30日早年调解时,个人账户从昔时7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蕴蓄期内遇银行同期一年期按期存款利率7月1日往后调解时,个人账户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半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按期存款利率多次调解的,凭证最后一次调解的利率计息。
五、按月享受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的前提
(一)参保职员切合下列前提之一的,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
1、《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施行之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职员(不含本步伐实施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职员),每年凭证划定的缴费尺度不中断缴费的。
(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步伐》施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职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凭证上一年度最低缴费尺度,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的。
(三)参保职员到达领取年数时缴费年限不切合本条第一款第1、2项划定的,本人自愿,可以延期缴费,最长延期缴费5年,在延迟缴费期内到达划定的;延迟缴费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切合本条第二款划定的,凭证不低于上一年度最低缴费尺度,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