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专家们还指出,目前, 基金由县级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保值增值压力大。同时,云南省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缺乏联动、科学评价与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阵,资源分散,救助能力有限,无序施助、无标施助现象普遍,难以达到资源效益最大化和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农村占有的养老保障资源远远低于城市
日前,昆明五华区西翥厂口社区福铭轩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工,即将投入使用。这个由农民自筹建立的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是为村里老年人提供午餐、理发、代购物品、上门料理家务、家庭护理、社区卫生等服务。
与此同时,五华区两个专门招收农村老人的社区农村幸福院也正在建设之中。
农村老年人生活现状一直深受区老龄委的重视,在对农村进行了大量调研后,区老龄委主任苏天福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由此促成了区财政每年向全区农村老人发放生活补助,成为昆明市第一个为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区县。
与五华区相比,更多的地方对农村老龄工作则是重城轻乡、重发展轻保障。涉老管理机构能力不足、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几乎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
农工党云南省委的一位专家就直言不讳地说:六成多的老龄人口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占有的养老保障资源却远远低于城市。
农工党云南省委在今年提交云南省两会的材料中指出: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规划每年新建农村敬老院80所、新增床位8000张,但建设补助资金缺口年均达5000万元;除昆明市外,大部分州(市)、县(市、区)五保供养资金均未落实到位;占全省老年人口70%多的农村老年人却只占有30%左右的财政养老保险资金。
到去年底,全省新农保工作人员与服务人次比率为1∶11383,超负荷工作;农村敬老院仅有670所、床位4.17万张、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1∶13,低于国家配备标准,发展举步维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建设率全省平均也只有1.25%,无法满足农村老人社会化养老需求。加之养老服务及产业配套政策不完善,农村老龄服务、产业盈利预期不理想,难以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业与产业近乎空白。
土地养老保障能力不断弱化
令人担忧的是,过去长期在农村普遍通行的土地养老模式正被不断弱化。
从事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流转制度下农民养老保障研究的崔瑛指出,土地是农村养老的重要物质资源之一,土地规模大小、土地产出多少、土地经济结构、土地收益等,都直接决定着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大小。但目前,由于土地收入相对较低,土地收入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和地位开始下降。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耕地面积急剧缩减,土地规模效应得不到发挥,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充足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