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不如留给子女 不如用来出租
老年人的财产应该留给子女,这是中国人的习俗、安居才能乐业,没有房子生活还有什么意思……这是记者在居住的小区采访时,老人们七嘴八舌地发表着对以房养老的看法。7月25日下午记者在小区中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问他们是否愿意拿房子做抵押以房养老,其中有9位表示不愿意。
《意见》中规定,申请以房养老得满足两个条件:60岁以上老年人,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曾公开表示: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得满足三个特征,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高素质、无子女、失独的老人。有数据显示中国老人有两亿人口,其中,没有子女的老人占10%,大概2000万。有1%的是失独老人,据老龄委估算是200万,并且以每年7.6%的幅度在增长。有这么多潜在投保人,但为何有8成以上的老人不愿投保呢?
目前实施的最大障碍有两条:第一是老百姓固守的老观念。中国深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一些老人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第二是大家对房地产市场不确定性的担忧,当然要留给儿女们了,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习俗,一位张姓老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据此前媒体报道,在本次实施试点的4个城市中,上海有超九9成的老人不愿以房养老,广州有8成老人表示以房养老不靠谱。
近日,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开展了关于广州市居民养老现状的民意调查。调查发现,广州市民对最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都是最高的,机构养老的认知度次之,其次是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候鸟式养老。
‘以房养老’制度推行难在未来房产价格难以预料。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意见》中规定,这次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类产品可供选择:参与型和非参与型。投保人如果购买参与型,保险公司则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的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如果购买了非参与型产品,则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而对投保人来说,如果房价上涨则存在保险公司是否对其房产公平估计的风险,如果下跌可能存在收益比买其他理财产品收益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