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参保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依照《2016年度个人缴费窗口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执行(可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查询)。
新参保人员可直接在档案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确认后,到社会保险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没档案人员,可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证办理区县的人力社保局进行确认后,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