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2)

养老保险2018-11-27李天扬老师

  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另据悉,对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6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补差。

  【案例】仍以丁先生为例,普遍调整后的养老金为每月2800元,如果他年满70周岁,再增发40元,达到2840元。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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