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制度防线是外在的,让人权衡利弊不伸手;心理防线则是内在的,让人自觉自愿不动心。党的党章如同国家的宪法,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无论作为一级党组织,还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都要把学习党章放在首位,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希望大家一定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个意识”。只有个人心中明确了立场方向,明确了衡量标准,才能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我们各级党组织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四个意识”是总书记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视察时提出的。我们要深刻领会并记在心里。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紧扣“六大纪律”,必须注重铁面执纪问责。
党风廉政两个主体责任中,纪委主要承担的是“落实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调督促、执纪监督、正风肃纪、案件查办、深化改革6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从宏观上看,纪委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地位、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等。从监督地位上讲,纪委拥有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地位;从监督责任来看,纪委承担着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责任;从监督方式来看,纪委拥有对违反纪律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的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委的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同级党委做好党内监督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等。一个单位的党风党纪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或者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根据中央要求,今年将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具体讲,就是紧扣政治纪律,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紧扣廉洁纪律,着力发现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最近中央查处的一批重大案件,都是从违反政治纪律这方面进行查处的。大家平时一定要保持警觉,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在廉洁纪律方面,近年来,在我们教育系统,出现了这样那样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也有一些人因此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理甚至是法律刑事惩处。有的领导同志将我们这些问题称为“系统性腐败”,也都是有根据的。虽然说目前已扭转了以前的局面,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仍不能掉以轻心。目前,市委巡察办正在对我局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应发现而遗漏的问题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作为局纪委,要从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从教育着眼,立足于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同时善于运用反面典型,真正形成震慑。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要有如履薄冰之感,天天要有诚惶诚恐之叹,努力做到敬终如始。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中央纪委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省政府最近一个文件则将整治懒官怠政为官不为作为今年工作重点,特别是把教育系统作为重中之重。我们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受举报,受追责,不但给个人造成损失,也影响单位和系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