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小学学区
龙坪学校学区
龙坪街道办事处辖区(不含机场社区)。
富源实验学校学区
富源路街道办事处辖区
金鱼小学校学区
机场社区和南强街道办事处辖区(其中金涪小区也可选择富源实验学校)。
广德中学学区
户籍在广德街道办事处辖区(不含西园社区)。
上宁学校学区
西宁工作办辖区。
玉龙中学学区
Y字路口以西和北固乡辖区。
明月小学学区
蜀秀街以南、Y字路口以东的嘉禾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西园社区。
北固中学学区
蜀秀街以北的嘉禾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九莲街道办事处辖区。
新桥小学学区
新桥街道居委会、新桥村、高岩村、登高村、小坝村、偏岩村、杨板溪村辖区。
凤台小学学区
梓潼村、龙池村、洪江村、顺河村、顺江村、凤台村、黄连沱村、双堰村、长伍村、贵家垭村、凤阁村辖区。
新太小学学区
高字库村、大青村、新羊村、关家湾村、菩提寺村、白家桥村、菖蒲堰村、花祠村、银子村辖区。
初中学区
遂宁七中学区
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南强街道办事处、龙坪街道办事处辖区
广德中学学区
户籍在广德街道办事处辖区(不含西园社区)。
上宁学校学区
西宁工作办辖区。
玉龙中学学区
Y字路口以西和北固乡辖区及明月小学学区内的初中新生。
北固中学学区
蜀秀街以北的嘉禾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和九莲街道办事处辖区。
新桥中学学区
新桥街道居委会、新桥村、高岩村、登高村、双堰村、长伍村、贵家垭村、凤阁村、梓潼村、龙池村、洪江村、顺河村、顺江村、凤台村、黄连沱村、双堰村、长伍村、贵家垭村、凤阁村辖区。
新太中学学区
高字库村、大青村、新羊村、关家湾村、菩提寺村、白家桥村、菖蒲堰村、花祠村、银子村辖区。
学区内学生的界定及查验证件办法
学区内学生的界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学区内学生界定的主要依据为学生随法定监护人在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相应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或在区内购房入住为基本条件。小学生入学政策年龄须年满6周岁。新生报名时须向校方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缴款收据,按揭房还需提供银行近两个月的按揭还款对账单等。具体界定办法:
(一)学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居住证)和住房(购房并入住)同在相应学区内的为学区内学生。
(二)在学区内的常住户口(居住证)与房产不一致的,按就近原则,在已入住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入学,学生与房主须在同一户籍。
(三)户主房主为祖辈,三代户籍住房同在学区内,经查实学生父母没有其它合法稳定住所,确属三代同堂的,视为学区内学生;户主房主为祖辈,三代户籍住房同在学区内,学生父母均在外地市工作,学生属留守在祖辈身边的,经查实,视为学区内学生。
(四)对城市规划拆迁安置户,如果在异地安置了新房,原则上学生在安置房所在地学区入学;如属原地安置的周转户,在户籍和原住房所在学区入学;如以货币安置的住户,在其新购房或租住房所在地学区入学(由学校查实)。
(五)因街道名(牌号)更换引起的住址与户籍不一致,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学校查实为准。
(六)在城区学区内有户口,但没有房产的,若属居住在集体宿舍等情况下的原住民,属学区内学生;若属挂靠户口(儿童户口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口上),由社事局视其情况安排学校入学。
(七)在城区学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但没完善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登记的,暂按外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处理。
(八)其它特殊情况,学校无法界定的,由公服局统一安排学校入学。
外来随迁子女的界定办法
学生父母(或其一)在学区内务工1年以上,且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学区内经商1年以上且证照齐全的方可认可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在城区内学校就学,其父母须在流入地(遂宁开发区)有较为稳定的务工就业单位和住所。我区城区学校努力保障在开发区实际管辖区域内就业、或居(暂)住在开发区行政管辖区城区内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材料:
学生父母(或其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籍户口簿、身份证、一年以上的暂(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
相关事项
(一)各学区划分范围为暂行规定,随着城市的发展及区内教育资源变化,将适时进行学区范围的调整。
(二)学区划定后,各学校要确保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
(三)本次学区划分适用于2017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
(四)具体报名事宜以各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2017年8月31日止年满6岁)。初中新生主要为今年小学毕业学生。
(一)第一批招生(6月25日-7月5日)
1.学区内学生报名。学区内学生于6月25日-7月5日,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到学校现场验证并登记。
2.优先保障军人子女、台湾同胞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入学。
(二)第二批招生(7月5日—7月15日)
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招生。学校自主招收外来随迁子女,招生学校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尽量减少招收以择校为目的的学生。
外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7月15日期间,就近选择学校申请入学,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现场审核,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决定是否同意接受,然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区内所有学校7月15日前基本完成新生招生工作,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延迟招生时间。对因特殊原因没有按时申请入学登记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学校要在开校后按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