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7周岁以下应届小学毕业生
学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招生时间
7月7日—7月12日
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均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7月6日,市直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7日—7月12日。
学生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的学生,学生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实行划区相对就近入学
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校的分布、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市直公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施教区的边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施教区,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公学位通知卡》。
广陵区、开发区、邗江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长期吃住地)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其《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分别由所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