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居住生活的朋友想要申请低保你知道应该如何申请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申请的时候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如果你现在正准备申请但是还不清楚的话,就一起来跟小编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等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关收入和身份的关系证明材料,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填写《申请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由劳资人事部门负责人或者经办人签名。
(二)下岗职工提供所属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证明。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所属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四)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
(五)个体劳动者提供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收入情况证明。
(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和无业的申请人,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的《申请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
(七)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八)在就业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重度残疾人提供第二代残疾证。
(九)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十)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
(十一)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核查书。
(十二)当地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各款由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