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广东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标准

新政策2018-10-26王新老师

2018-2019年广东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广东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标准

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注: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1、职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领取方式: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垫付,再由社保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社会保障卡

医院的诊断证明

出生证

计划生育证明

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按照规定缴存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累积满一年以上。

生育保险累积缴纳未满1年以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接下来,再为大家整理一下产假工资以及产假放假的相关规定

产假工资: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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