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7-20王华老师

江门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

住院费用报销:

最高: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起付标准: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20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00;

3、非定点医疗机构:900。

基金支付比例:

1、连续缴费不足2年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0%;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非定点医疗机构:40%。

2、连续缴费满2年以上的:

(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85%;

(2)、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3)、非定点医疗机构:45%。

门诊费用报销:

在门诊定点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50%,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120元。当年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由单位和以个人身份缴费的新参保人,分别从缴费的次月1日和在缴费3个月后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个人账户根据缴费或补缴情况逐月划入)。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按不建个人账户办理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待遇,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住院费用报销:

基金对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20万元(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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