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7-11李一老师

九江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呢?小编整理详情如下: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最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报销比例:

1、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2%(在职职工);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2%,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4%(退休职工)。

2、转外住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8%,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职工在本市门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50%的现金,其余部分,由治疗医院记账。

2、外地就诊: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现金垫付;

3、特殊门诊:本人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记帐,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成年人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含以下)12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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