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下岗失业人员新政策 唐山市下岗失业人员退休年龄新规定(2)

新政策2018-07-03三水老师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标准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招用5—10名就业困难人员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50元;招用10名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岗位补贴10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额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过3年。

5.鼓励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的农民,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且为微利项目)、网络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对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贷款。款期期间,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贷款和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以及借贷人可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不予提供担保,也不予贴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历史记录。

(2)场地租金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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