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原《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16〕39号)中对人才、进城农民、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的调整缴费比例政策予以取消。
新政策2018-06-27王华老师
同时,原《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16〕39号)中对人才、进城农民、在编在岗的农村教师和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购房补贴政策以及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竞买保证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的调整缴费比例政策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