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总分析:这个“以租代售”的方式,比起巡游车出租有明显的优势。比如,租用巡游车一般先交3-5万元押金,一个月租金(实际为车辆租金及份子钱)5000元,每年将交给出租车管理公司或者经营权所有者6万元左右,这个钱缴纳后就再也拿不回来,3年后不想租车,只能拿回押金走人。而我们的租车方案,3年后就可将车过户给租车跑网约车的司机,比巡游车出租有明显优势。
这位老总表示,目前的网约车司机,如果还想干这一行,可将目前不符合要求的老旧网约车出售,将钱投入首期购买符合标准的网约车,再用每月跑来的收入支付月付, 这样将寻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
巡游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的新困惑
之前10多年,昆明市出租车经营权(也就是出租车牌照)被炒到几十万元。去年,昆明市交运局举行“出租车改革”的听证会时,有出租车司机会下哭诉“60多万买来的出租车牌将不值钱,血本无归”。市政府为了解决这个“接盘侠投资失误”的问题,在新政中明确规定:主城四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2006年以前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16年(从交纳有偿使用费之日起计算),16年期满后还可以使用8年,不再收取有偿使用费;2010年以后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按照当时签订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合同执行。
就是说,之前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就不退了,假定前年花60万元购买了一副2005年取得的出租车牌,按照新政规定,一直可使用到2029年,就是说,从前年开始,购买车牌者可转租15年,每月以5000元出租,15年即可挣回90万元,基本可弥补之前购买牌照支出的60万元及其利息,还略有盈余。
这个解决方式对于补偿“接盘侠”,理论上是让人满意的。但有巡游车司机表示,从现在开始,经营权无偿使用,租用巡游车每月付5000元的租金太高了。
这位司机介绍,租用巡游车,除了每月5000元的租金,还要负担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而且租车司机缴纳的3-5万元的押金,还被拥有经营权的人员占用,“算下来,非常不划算,还不如用这些钱去开网约车。”这位巡游车司机说。
★司机观点
网约车喷标识会与出租车抢客
征求意见稿要求:符合条件、审核合格的车辆,在车辆前门喷涂或粘贴运营标识后,到昆明市车管所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才能领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