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办理买房落户必须拿到房产证原件,按揭贷款的未拿到房产证的暂时不能落户)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西安市买房落户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请《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并加盖印章。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含高新区、经开、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和沣东新城区)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记录证明由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分别在西大街、香米园、文景路、含光路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专项窗口。
长安、临潼、阎良区,蓝田、周至、高陵、户县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证明由当地房产部门在各自的办事大厅设立专项窗口办理。工作程序参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前往省、市等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本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加盖印章。
3、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提交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