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建立乡村全科医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岗乡村医生按照国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安排,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照规定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到2025年,全省80%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同时,《意见》还对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培训与培养、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作出相关规定。比如,《意见》要求,各市要选择1个~2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在开展试点,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医疗联合体组建工作,探索建立“县招、乡管、村用”用人制度,各县(市、区)统一组织招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对招用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到村卫生室执业。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该省每年免费招收400名定向医学生,待其毕业后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去。
《方案》明确,从起,依托省内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生方向,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专、高职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每年至少招收400名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
《方案》同时规定,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从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且在村医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每月给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将60岁以上老村医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
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兰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全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期间,力争2020年,使全市乡村医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达到50%以上),乡村医生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同时,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