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两用房新政策规定解读

新政策2018-12-29三水老师

事件回放

关心商住的朋友都知道,近期,北京上海相继爆发多起群体上访事件,可见政府针对商住的调控政策是愈演愈烈,刀刀见血,下手越来越重。

当政府的调控政策,都不看好商住的未来,那么担心砸在自己手中房子的投资客一定岌岌可危,所以积极上访,积极维权也只有这条出路了。

北京新规:

最近北京连夜出台《北京确定商住执行口径:"3·26"前已购房可租售》的公告,来告诉大家之前买的房子完全不用担心,兼顾已购房者合理利益。可是文件没有忘记补充‘3·26’政策红线不能超越,而且反复强调解释这句话的具体意思:商办类房屋虽然本身并不是居住属性,于是“商改住”到“商不能住”算是落下帷幕

上海新规:

上海市接连出台两个政策整顿商办类市场乱象。

早在4月21日,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文件《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对商办土地出让明确若干重大新规。文件要求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

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对商办类项目进行进一步整顿。

2017商住两用房新政策规定解读

其中规定,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此外,新规强调,上海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加强商业办公用地的控详规划管理,加强业态引导和管控;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虽然上海市并未对商住类项目进行限购,在商办类交易政策方面的严格程度不如北京,但上海是首个针对在途房源出台细则的城市,已售未交付项目将取消其居住功能。

政府目的:

商住成了政治表态的工具!

大家知道,一开始政策对商住并没有下狠手,只是随着时间的进行,政策的不断演化,调控从市场正确逐步变成政治正确,在政治正确的前提下----“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概念下,每种调控方式都一定奏效,而且也一定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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