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同为财政供养的“国家单位”,随着事业单位编制不断扩大,人员逐渐增多,财政供养压力越来越大,公益服务的效率却越来越低。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要精简事业单位编制,减轻财政供养压力,同时提高公益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第一阶段,基本达到了“减员增效”的目的,而在分类改革的第二阶段,取消公立医院、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编制,同样也要努力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
公立医院、高校等的事业单位编制要取消,其提供公益服务的属性和功能却不能取消——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非但不能取消,反而应当有所强化优化。这就内在地要求,公共财政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投入保障作用丝毫不能削弱,政府不能借取消公立医院、高校事业编制的机会“甩包袱”。
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作用表现在,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那部分公益服务,公共财政仍须全额拨付经费,而不能把这些统统推向市场;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那部分公益服务,有的需要向公众收取费用维持非营利性运作,有的可以改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公众提供。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公共财政予以补贴和保障,如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立医院、高校就会提高收费标准,由此加剧“看病贵”、“上学贵”,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公众提供的医疗、教育服务,也会因政府购买价格过低而影响质量。这些代价最终会转嫁到公众身上,公众将成为政府“甩包袱”的受害者。
取消公立医院、高校的事业单位编制,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创新之举。在此过程中,政府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保障功能不能弱化、打折扣,而应当继续加大力度、优化结构,以体现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为此,要从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督入手,针对公立医院和高校建立成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包括成立公立医院拨款委员会、高校拨款委员会等第三方监管机构,推动政府切实履行对公益事业的保障责任。
有数据表明,目前中国公立医院在编人员大约有800多万,高校在编教职工有233万余人,对于这部分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具体做法将实行实名统计,之后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编制。
而对于高校的非在编人员,官方尚未统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采访时表示,这部分人员的数量十分庞大,“编外人员多的单位有的能占到一半,少的也有20%—30%左右。”下一步,在高校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将会逐步缩小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的待遇差别,解决编外人员面临的多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