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享受市级房租补贴不足实际房租金额的50%。
补贴标准:
参照市房租补贴标准另给予补贴,市、区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房租金额的50%。
十、宝山区
补贴对象:
本区各街镇开发的,设立在本区的创业场地
创业场地分为区级和街镇级,由各街镇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和市开业指导专家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具体认定办法另定。
补贴项目及标准:
1.区级创业场地孵化基地开办费补贴
街镇自主开发创业场地经认定为区级创业场地的,对区级创业场地中的孵化基地给予开办费补贴,根据孵化基地的实际开办费用由区财政给予50%的一次性场地开办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区级创业场地孵化基地租金补贴
街镇以租赁方式开发区级创业场地的,对区级创业场地中的孵化基地给予房租补贴,根据孵化基地实际支付租金由区财政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为2年,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街镇利用自有房产开发区级创业场地的,参照执行。
上海职能委办创业优惠政策
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创业后三年以内的创业组织,担保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并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劳动力的情况,给予贷款贴息的扶持。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并规定,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收费。
3、共青团上海市委开展“春暖浦江”行动,针对大学生创业可能遇到的资金难问题,将筹建上海青年创业基金,并积极与各银行合作,推进多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并专门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由专业人员为青年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