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官的军衔工资是尉官的1。1至1。25倍,同等军官,海军是陆军的1。07倍,空军是陆军的1。15倍,二炮是陆军的1。2倍。士兵津贴由原来每月380元左右增至480元左右;士官工资一律加40%。文职军官每级增加800至2000元不等级别补贴。
军人新工资制度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而且新任军官及大学毕业入伍的军官要改为签约制,5年一次。新的制度规定服役满15年者可以退役、自主择业、转业等双项选择。2010年下半年各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移交地方,所有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现役军人全部就地转业,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更换名称:均称兵役局。以后没有接兵这一说法,所有入伍全部是兵役局护送部队。
此外:随军家属问题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随军去部队没有参加工资的军嫂一律上调工资700元左右。没有随军,只要结婚是军嫂者,若军嫂有下岗者一月补助1000元左右,(根据驻军地方经济不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