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烟台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2)

新政策2018-08-27王新老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烟台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三日发布施行的《烟台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有关标准的规定》(市政府令第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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