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原则上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年内新增城镇户籍人口10万人以上。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行动,加大公益性岗位购买力度,加强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年内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以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覆盖面,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优化城镇教育资源布局,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年内75%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开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市儿童医院、市中心医院儿科医技大楼、井大附属医院综合大楼建设,提升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运营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大力建设健康吉安。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负责抓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推进。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县领导包挂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网格责任制,逐一安排落实专门力量具体抓推进。要将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责任,责任到单位、到具体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均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加快服务业发展,支持“三改三清”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工作职责,在不突破政策规定底线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创新,着力研究制定更多、更有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政策措施,为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