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到2017年,构建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县级交易市场为基础,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依托多级市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统筹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一)搭建交易市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名称应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除外),以服务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依法组织各类农村产权交易。各市、州、县政府要整合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和林权交易中心等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本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市、县两级联合共建或者区域联建。现阶段,要重点建好县级流转交易市场,带动乡镇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二)完备服务功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要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并可根据自身条件,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也可以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交易市场要主动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市场。
(三)明确交易品种。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使用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农户拥有的产权由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入市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
(四)统一运行机制。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实行“六统一分”的运行机制。“六统”,一是统一监管职能。成立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监管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二是统一交易系统。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使用统一的交易软件,实行联网交易。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负责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数据备份。三是统一信息发布。各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交易软件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四是统一交易规则。省里统一制定各类交易品种的交易规则,各地遵照执行。五是统一交易流程。各类交易品种的交易必须遵循统一流程,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六是统一收费标准。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按照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一分”,即各交易市场分级办理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交易双方可协商选择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