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包括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人民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业经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2011年8月3日
新政策2018-07-20李一老师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包括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人民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业经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