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长春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2)

新政策2018-07-20李一老师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包括正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人民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业经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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