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生婴儿怎么样上户口?重庆市新生婴儿(含计划外、非婚生育婴儿、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入户指南如下: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一)、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国外出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出生后未落户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或需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请落户。
二、办理程序、时限及手续: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婴儿入户,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手续到派出所办理,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计划外、非婚生、超生6周岁以下小孩申请随父母入户的,由父母持相关手续到派出所申报,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0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到派出所办理入户。审批手续如下:
1、父母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