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解读

新政策2018-06-23李一老师

2016年西安市出租车改革,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解读

一、对西安暂无影响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西安市现行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是省人大决议后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废除对于目前的西安出租汽车管理并无影响。“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是单行条例,2002年第一版,现行的是2010年经市人大修订通过,省人大批准实施的。”该负责人表示,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其他一些没有单行条例的地方可能会有影响。

西安市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说,《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除后,必然要颁布新的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会对现行地方条例有比较大的影响,相信新办法将很快颁布。

二、今年将调研出租车管理条例

据了解,为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现行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比以往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

对经营期满后如何延续经营权、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被收回经营权、的哥的姐有年龄文化限制、鼓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兼并、黑车最高罚5万、去偏远地区可登记乘客不配合可拒绝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如今该条例已经实施了5年多。

今年2月,在西安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向西安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将对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进行调研。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西安将调研制定新条例】

(3月21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废止了从1998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记者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经营和管理活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暂时没有影响。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西安暂不受影响

西安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牛跃虎告诉西部网记者,废除的这部《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该办法里关于暂住证等一些规定已经被取消,不再适应目前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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