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会热点提案最新版(4)

新政策2018-06-26李一老师

办  法:

一是尽快出台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强化统筹推进力度。智慧城市建设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周期长、投资大,各试点城市无一不从规划入手,发挥其引导作用。我市作为应加快编制涵盖全市各部门、各镇街的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布局、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信息安全等体系架构。同时,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互衔接。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机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适应大数据时代特点,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资源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形成统一管理系统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促进不同信息的使用率,提高智慧城市各系统的效能,造福社会大众。

三是坚持发挥市场导向,激励更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只靠政府投资实施,一方面财政不可能支持那么庞大的投资,另一方面出来的产品可能会不接地气。为此,建议在智慧城市基础性系统建设方面,应由政府出面投资实施;在民生服务领域方面,政府应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设计者,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社会各方、不同领域的高科技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其中,由企业直接按照市场的规则投资、运营,以创造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推广,提高智慧系统使用率。智慧城市建设惠及广大市民,为医疗、教育、消费、出行、生活缴费等各方面提供极大便利。智慧城市系统使用的市民越多,城市的效率就越高,各种服务系统的应用也将更广泛。因此,政府部门要广泛宣传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和使用各种智慧城市系统,提高认知度和使用率,从而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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