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法:
1.提高现有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的资助额度到100万左右,并鼓励镇街再出台相关的配套资助奖励。确保对成功挂牌上市企业的基本支出能够实现全覆盖,让企业能够安心经营。
2.对挂牌上市企业所需要的上市辅导服务实行集中采购。据了解,当前大多数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代办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上市辅导,所需要的辅导费用价格不菲,这对初创型企业而言,支出数额相对较大。建议由科技部门采取集中购买服务的方式,即由科技部门选取有资质的上市辅导机构进行服务采购,鼓励申报对象向这些具备资质的辅导机构购买服务,对选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辅导机构所提供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助。
3.对新三板上市企业所聘请的高层次人才支出给予适当的补助或提高资助额度。建议在东莞人才战略中出台专门针对企业挂牌上市的人才资助管理条例,鼓励企业聘请高层次人才,同时减轻企业的人才支出负担。
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案由:关于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主题词:编制标准产品城市发展规划工程交通市政投资消费
提案人:叶效怀
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效能和促进民生服务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智慧城市建设,特别是从2014年到2017年,计划投资200亿元重点推动实施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数字城管、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智慧东莞”十大工程。目前,东莞公共领域基本实现无线WIFI全覆盖,已建成政务云系统、智慧水务、智能公交系统、环保治安视频监控一体化系统等,智慧东莞建设已初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在2014、2015年《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中,东莞连续两年政府效率排名第一;经济社会双转型初见成效,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不断优化,民生生活更加和谐。
我市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尽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顶层规划设计还不够完善。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开始早,政府部门积极性高、行动快、有亮点、有重点,但目前尚未出台全市性的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领域工作还停留在“单打独斗”的情况,各地区推进力度差距较大。二是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目前,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的智慧城市各种应用系统,都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信息,但由于缺乏相互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导致智慧城市建设大打折扣。另外,各应用系统由于数据格式不同,容易形成技术及信息孤岛。三是部分应用系统功能使用率偏低。目前,智慧平台惠民应用系统大多是民生服务类的,但实际使用上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如社保卡系统,新一代社保卡包括了社保卡、就诊卡、银行卡等功能,但实践上,银行卡功能基本没人用,就诊卡功能由于各医院自身要办诊疗卡而没有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