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资水平怎么样,重庆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9)

新闻数据2018-08-06才子老师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重庆市2017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随之提高。

因此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三倍封顶标准:

6106元/月×3 = 18318元。

3、劳动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的免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2018年个人因劳动关系解除所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征免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为73272元×3=219816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评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因工致残待遇。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具体为:五级6106×12=73272元、六级6106×10=61060元、七级6106×8=48848元、八级6106×6=36636元、九级6106×4=24424元、十级6106×2=12212元。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重庆2017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标准为6106元。

具体为:5级6106×60=366360元,6级6106×48=293088元,7级6106×15=91590元,8级6106×12=73272元,9级6106×9=54954元,10级6106×6=36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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