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大型、中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2万元/辆、小型营运客车(不含城市客运车辆)另行追加补贴1万元/辆。追加补贴在2015年至2017年期限内不执行逐年递减政策。
四、申请流程
符合本办法补贴范围,需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的,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一)车主通过机动车环保网或向本辖区内有正规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服务网点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二)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对车辆补贴范围和标准进行认定,并接收车主交售的车辆和相关材料;
(三)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经认定的报废车辆办理报废手续,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代车主将车辆相关证明、凭证提交公安车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公安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五)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定期将申领补贴的车辆材料,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联合审批大厅;市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