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2)

新闻数据2018-06-04才子老师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漯政[2009]85号文件据实补偿。

3、社保资金: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71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346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等。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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