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闻数据2018-08-31李一老师

2016年,莱芜市通过开展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房屋交易和权属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等多项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工作求突破、上台阶。其中,加大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力度,2016年度计划完成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48.5万平方米。

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完善货币直补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分类实施住房货币补贴。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重点做好钢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及镇域规划范围内的村居实施棚户区改造,支持企业实施公租房建设。2016年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614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城中村)1374套,公租房240套。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住房保障奖补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继续推进货币直补工作。2016年计划以货币直补方式新增保障城市住房困难家庭400户,其中租赁住房补贴300户,购房补贴100户。推进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

做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力度,2016年度计划完成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面积48.5万平方米。

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全市公积金规范运行管理,加大使用力度,不断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大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把库存消化与保障房供给、“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企边村”拆迁安置结合起来,以优先消化库存为原则,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鼓励将商品房改为保障房、安置房。大力培育和发展房产租赁市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引导房地产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养老地产、旅游地产、众创空间等,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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