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矩形框内,不得压线。
(六)与申请事项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
(1)曾用名及姓名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和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相关证明材料。
(2)换发加注及曾持照加注。提交原普通护照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交验原件)。
2、护照换发
(1)提交原普通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2)当事人所持普通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提交需提前换发护照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护照补发
(1)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需提交报失证明、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经上级机关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
(二)受理申请。
(三)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四)审批部门审批。
(五)上送制证。
(六)发证。
申请表格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015)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015)样表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算入承诺的办证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