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适当调整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范围,将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全部纳入禁建区,主要集中在大铜官山和浮山等地区。
(二)城市规划区修改
1.微调城市开发边界
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衔接铜陵市空间规划和铜陵市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对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局部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衔接《铜陵市生态网络规划》等,在保持原城市开发边界面积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对城市开发边界进行微调。主要调整地点为铜陵经开区北部、市示范园区和大铜官山周边。
2.增加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要求,衔接铜陵市空间规划和城市生态网络规划,划定永久性城市绿带,提出永久性城市绿带管控措施。
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布局钟仓河绿带、朱永路绿带、顺安河-红星河绿带、青山核心保护绿地、宁安高铁绿带、青通河绿带、京福高铁绿带、铜都森林公园叶山林场、沪渝高速公路绿带等,总用地面积约为5126.69公顷。
(三)中心城区修改
1.调整优化土地使用规划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修改总体思路是“四落实一衔接”,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要求,落实省域空间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上位规划,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落实城市转型发展需求,衔接空间规划、生态网络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具体举措是“减、增、调”,“减”为建设用地调出,“增”为建设用地调入,“调”为建设用地性质调整。
(1)减(建设用地调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结合铜陵城市转型需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出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