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包括“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目前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是全面调查的方法,私营单位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
宁波个私经济发达,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公报显示,我市私营单位比例达88.8%。
据介绍,根据单位的规模大小,我市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形式:就业人员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就业规模在20-99人的单位采取抽样调查,以省级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抽查,抽样比为10%;就业人员规模在19人及以下的单位不进行直接调查,根据相关资料并结合典型调查进行推算。此次宁波平均工资的数据,就是调查了几万家单位才得来的。
为啥很多人感觉自己拖了后腿?
统计部门公布的是税前工资高于实际收入是必然
对比我市年平均工资涨幅,很多人都感觉自己的工资涨幅远没有这么大,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自己拖了后腿?
专家表示,统计部门统计的是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与公众感觉不同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包含了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也包括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的部分价值。其中“五险一金”是公众感受差距大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综合来看,“五险一金”占了工资总额的20%左右,如果再扣除个税、工会费或者其他代扣的水电房租等费用,实际扣除费用与实发工资的比例大约在1:4。
因此,照此推算,如果你的到手收入比平均工资的4/5高,那你就是“被拖后腿”的那个人了。
业内专家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一位职工的月应发工资是7000元,他的养老保险按8%算,要扣去560元;医疗保险按2%算,要扣去140元;失业保险按1%算,要扣去70元;公积金如果按12%的缴存比例算,要扣去840元;再加上工会费10元,代扣个税等200元,这位职工的扣缴合计是1820元,他实际到手的实发工资是5180元。
也就是说,在这位职工心里觉得他的工资水平是每月5180元,但根据统计制度,他的工资数据是7000元。因此统计出的工资高于个人实际收入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