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2382.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03%,人均工业用地17.02平方米,工业用地分为3个工业区。仓储用地154.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0%,人均物流仓储用地1.10平方米,布置3处集中的仓储用地。
4.6绿地系统规划
构建以“市级综合公园—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体系的城市公园系统。规划市级综合公园15个,居住区级公园22个。中心城区绿地705.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19%,人均绿地12.1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186.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48%,人均公共绿地8.4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
4.7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中心城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0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3处。
4.8中心城区交通
通过完善公路、铁路等多种交通设施,构筑综合协调发展的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整合各类城市交通枢纽,形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地区,发挥交通设施对城市功能提升的支撑作用。
要强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努力提高公共交通的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到规划期末,力争城市公共交通占客运交通分担率达到35%,快速公共交通占城市公共交通的25%。
规划路网密度3.63公里/平方公里。
5.结语
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焦作市城市发展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的需要。本规划一经批准,我市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同时完善规划编制,抓紧开展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城市建设的发展蓝图和总体安排,是市政府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所做的纲领性、综合性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拟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确定城市用地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交通运输城市道路和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努力促进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憇各类功能的统筹协调。
城市总体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手段,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实施城市建设的法定依据。 城市规划的主要对象是城市的空间系统有序安排,是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形态化和载体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正确实施,通过限定城市中未来各项建设的空间区位和建设要求,引导建设项目的选址落位、用地控制和建设控制。通过对照总体规划引导建设项目完善建设内容,保证项目建设按规划要求正确实施,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