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强度较低,震中分散的特点以外,河南省的地震活动还具有周期较长,重复率低的特点。在这个特点的作用下,河南省的地震活动呈现出相对安静期和显著活跃期的交替出现。在安静期里,地震发生的频率低,即便发生地震,也只是那些震级较小的地震,不会造成什么大的破坏性;而继之到来的地震活跃期里,地震发生频度和震级明显上升,尤其是在大的地震活动期里,又有更短的活动周期起伏出现。按照史料记载,自明洪武元年(1368年)至1987年,通过对华北地区的全部地震活动的对比可以发现,河南省的各级地震重复率是华北省份中最低的。而且从大小地震的关联性来看,河南省的高震级地震的重复率更低,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河南省几乎没有什么大规模的强地震出现,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河南省的地震活动的周期性较长。
河南省地震活动的最主要的特点,是震源较浅,烈度偏高。因为发生的地震的震级小,而震源的深度浅,导致了地震烈度偏高,破坏程度相对震级明显偏高的现象的发生。
1978年6月5日21时25分37秒,位于河北平原地震带南端的河南省新乡市,发生了一次4.9级的地震。这次地震是河南省在20世纪所发生的为数不多的几次较大规模的地震中的一次。震中位置在新乡市郊区的朱庄屯一带,震源深度为22公里,震中烈度为5度强。这次地震的震级不超过5.0级,不算大的地震,但却震撼了整个河南省北部地区,而且其有感范围远远超过河南省的北部!在北至河北省邢台市、南抵许昌市、西达山西省晋城市、东到山东省荷泽市的近55000平方公里的地域内,不同程度都感觉到了震感的存在。而在这之前的1973年11月19日,在南阳市淅川县的4.3级地震、1975年4月22日在安阳林州市的3.7级地震,因其震源浅、震中烈度高,均给地面造成了不小的破坏,并造成人民财产的不同程度上的损失。因此,河南省内地震活动的特点可见一斑。
震中在河南省内的地震,因其震源浅的特点,在省内留下了不同程度的烈度区,这个烈度区最高为8度,面积达到800多平方公里。而临近省份的几次强震,就给河南省留下了烈度远远高于省内地震烈度的区域:1556年陕西省华县的8.25级、1815年山西省平陆县的6.75级、1830年河北省磁县的7.75级、1937年山东省荷泽市的7级地震,虽然震中不在河南省内,但却给河南省形成了4000平方公里左右的8度区,以及200平方公里的9度区,可见省外地震波及河南省并造成破坏也是河南省地震活动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