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还在研究论证中,勿信谣(2)

新闻发布2018-09-27李天扬老师

一、实施背景。近年来,镇江在历届历任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但与周边兄弟市来比,增量增速还有差距,究其发展滞后的原因,面积小、人口少,市区碎片化以及辖市对中心城区的三面制约等政区因素已成为阻碍镇江加速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在2015年,我市启动了行政区划改革调研,提出了改革方案;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2016年1月召开的中共镇江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启动推进区划调整,加快全市域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二、审批权限。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既是一项立足当前、谋划未来的战略举措,也是一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因此,区划调整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简单来讲,涉及县级层面的调整由国务院审批,涉及乡镇(1个以下,含1个)层面的由省政府审批,涉及街道(不跨区)层面的由设区市政府审批。

三、工作要求。为确保调整涉及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谐稳定,根据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方案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还需要对涉及地区相关群体利益的维护,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环境的变化,以及行政区历史文化传承、干部群众的归属感以及债权债务等方面提出对策,制定保障措施。2016年,更是增加了“行政区划调整需要召开全委会讨论研究”的程序。所以,行政区划调整不会是暗箱操作,调整方案也会征求涉及地区的群众意见。因此,网络上传播所有镇江区划调整的方案都是没有经过科学论证,不真实、不全面的消息,希望所有市民不要再在网络上发布和传播不确定的消息。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市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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