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半年以上
今日(10月9日),杭州发布“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1、驾驶员:杭州市户籍或者本市取得《浙江居住证》6个月以上。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等。
2、车辆:在杭州本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者综合工况续航路程达到250千米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
3、杭州市网约车数量实行市场调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重庆:可外地人本地车
重庆9日发布《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主城区网约车辆必须为“本地户籍”,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可以另行制定标准,而网约车驾驶员可为外地人。
该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龄,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此外,还要求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必须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为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新能源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可以另行制定本地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天津:要求司机具有本市户籍
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消息,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三个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