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审判,首犯刘义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挪用资金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窝藏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74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70.3万元,上缴国库。其余27名团伙成员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1到19年半有期徒刑,数名非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全案共没收犯罪所得及收益730.8万元,罚金1112.4万余元。当地曾受此组织迫害的商户和民间团体纷纷向新化县公安局送来感谢信和锦旗表示感谢。“社会毒瘤”被切除,以“软暴力”横行霸道的黑恶势力也失去了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