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该案件中被告人的部分犯罪活动:
强迫交易罪:自2011年初开始,钱广兴等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向淄博市临淄区某小区供应沙石料。同时,被告人钱广兴安排被告人邵志国、齐心辉、王鹏等人到施工现场监督看管。期间,钱广兴、邵志国、王鹏等人威胁朱某、高某等人,迫使他们退出该小区的沙石料供应。之后钱广兴指使齐心辉强行将该小区项目部经理带至钱广兴的办公室,并安排齐心辉、邵志国对该经理进行看管,直至其被迫同意让钱广兴供应沙石料后让其离开。该小区其它项目部负责人赵某、李某等人在明知被告人钱广兴供应的沙石料价格高于市场价、亏方严重的情况下,因惧怕钱广兴,被迫同意由其供料。期间,钱广兴一方从该小区结算沙石料款共计100余万元。
寻衅滋事罪:2011年,钱广兴为帮王德金向陈某某索要投资款,在淄博市临淄区某医院与陈某某发生争执,钱广兴纠集邵志国、王鹏等人持镐柄在门诊大厅对陈某某、陈某实施了殴打。经鉴定,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陈某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非法拘禁罪:2013年,钱广兴为向张某索要债款,指使王衍超将张某骗至淄博市临淄区某饭店,并指使齐心辉、邵志国、王衍超、钟永泉、邵福迪等人将张某强行带至饭店内看管。钱广兴、齐鲁峰等人赶至饭店后,钱广兴等人对张某进行殴打,逼迫张某还钱。同日19时许,张某被迫同意将自己的宝马X5越野车抵押给钱广兴,钱广兴等人将张某放走。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开设赌场罪:2013年4、5月份,钱广兴伙同齐心辉、邵福迪在淄博市临淄区某幼儿园西侧门头房一地下室开设牌机店,内设一台捕鱼机组织赌博活动。2013年5、6月份,钱广兴伙同王衍超、邵福迪在淄博市临淄区某街道办事处对面的沿街房开设牌机店,内设两台捕鱼机,共计十八台具有赌博性质的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2013年12月上旬至2月,钱广兴伙同劳洪生在淄博市临淄区某农场一院内开设牌机店,内设一台捕鱼机、七台“大白鲨”机器,共计十五台具有赌博性质的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
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枪支罪:,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刑侦大队侦查人员对魏金堂住所的地下室进行搜查时,查获钱广兴交魏金堂保管的猎枪两支。经鉴定,上述枪支均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