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葫芦岛公安部门正在查处“振武洗浴中心”卖淫嫖娼案,主管此类案件的张绍忠利用职务之便对此洗浴中心从轻处罚。业主徐某感谢他的方式便是次日上午拿着1万元到张绍忠妻子崔某开的酒店,之后崔将钱交给丈夫。这1万元并不能使张邵忠感到满足,于是他向徐索要了一台桑塔纳轿车,价值8万2。可这车也不能白拿,之后徐某拿回了3万元罚款。
2001年10月25日晚10点多钟,邵某刚刚在电话中与刘中东发生口角,来到移动电信局连山区中央大街营业厅门前时,头、颈、肩、下肢等部位被王振、李长波用镐把殴打,腰、腹部还被赵永猛用尖刀猛刺。与邵某同来的薛某同样被他们殴打。原来刘中东与邵某吵吵之后便向这几个人描述了邵某的特征,并指使对其进行殴打。事后,刘中东及邵某分别找到张绍忠进行调解,结果刘中东以一次性给邵某60万元便了结此事,同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罪责难逃
沈阳市检察院认为刘中东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应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对张绍忠定罪处罚。检察院同时控诉了其余十名被告的累累罪行。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尚有部分人在逃。
12人黑名单:刘中东、赵永猛、王振、刘春珍、赵占清、李士伟、吴晓民、杨磊、张绍忠、李长勇、张孝宇、武德胜
团伙11宗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吸毒,包庇,受贿,妨害公务,故意杀人,窝藏
刘东中罪行一览表
1998年10月始至2002年4月
开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5年7月10日
寻衅滋事,砸民警打顾客
1998年12月22日
故意伤人,为复仇操家伙追仇人
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
贩卖摇头丸、K粉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
容留他人吸毒,还组织卖淫
2001年10月25日
妨害公务,一次性给某公安人员60万元“消灾”
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
以威胁恐吓语言要38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