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起王文达,大家看看大哥们当年的那些事
盘锦市一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被铁岭市检察机关起诉,在长达52页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认定这一团伙犯有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买卖毒品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被起诉的34人中,包括团伙骨干分子、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及该组织头目刘晓军的哥哥、原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
资产近四千万以刘晓军为首的这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始于1998年。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刘晓军的妻弟赵某被王文达等人枪杀后,刘晓军就先后将闫玉光、宋旭东等人网罗手下。2000年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在这个组织当中,刘晓军、闫玉光处于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地位,宋旭东、朱建军、刘军等13人为骨干成员,一般参与者十余人。至2002年,该组织已经发展成为组织庞大、体系完整、关系复杂、实力雄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3年至2002年,刘晓军通过走私、盗窃、赌博、强迫交易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现拥有资产总价值达38744137元,除挥霍外,刘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骨干成员共拥有资产850余万元。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盘锦地区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使该组织生存发展,刘晓军使用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而得到庇护。
几年间该组织迅速发展,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走私、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赌博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
屡次制造枪击案1998年6月,刘晓军的妻弟被王文达等人枪杀后,刘晓军、闫玉光等人便找机会报复。2000年夏天,刘晓军派闫玉光、朱建军从外地接负案在逃的宋旭东和服刑期间保外就医的韩强,商量后,刘晓军准备了通讯工具、枪支弹药及伪装用的衣物等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