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新劳动法2018-08-20才子老师

我国法律规定,病假期间职工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但是每个省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一些调整。下面高教网为大家介绍北京市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及标准,欢迎查看!

一、法律规定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22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二、对上述规定的解读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发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为156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资为74.57元,其80%为59.66元,因此,病假工资每日不得低于5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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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请病假,究竟是该按照病假来算,还是应该按照产假来算?由于这两个期间的工资计算是不同的,为了充分保障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各位一定要对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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