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异同(3)

新劳动法2018-08-10李一老师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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