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新劳动法2018-06-15三水老师

改革开放之后,百业振兴,人们再也不满足于安全却无色彩的大锅饭生活。尤其某些经济与文化领域中的专业人士、文人雅士表现了强烈的独立个性,希望摆脱限制。于是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或具有高智力,或具有特殊劳动技能等独立的劳作人群,这就是自由职业者。
  除了部分自由职业者以工作室的形式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外,大部分的自由职业者都是以个人的身份对外提供劳务,因此税法规定,个人提供劳务取得的报酬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下面笔者就个人提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不考虑流转税及附加)的计算进行分析,为接受个人提供劳务的企业提供计算便利和案例参考。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税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归纳上述规定,制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表一):
  表一单位:元

级数含税级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200
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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