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员工请假制度(3)

新劳动法2018-11-17三水老师

六、考试

试用期满的雇员一年内可申请不超过5天的考试假,仅在考试日与工作日冲突时才准许请考试假,而且考试科目须与雇员申请考试假时在本公司从事的工作有关。

雇员应在考试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属主管说明其申请考试假的打算,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主管签字同意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后,递交至人力资源部。雇员还应向公司报告考试结果。

公司保留当雇员在发布考试结果之后12个月内离开公司时,向其索回支付给该雇员的每一天考试休假的工资全额的权利。

七、婚假

试用期之后,雇员经出具证明,在其首次合法结婚时,可享有婚假。

在25岁之前结婚的男雇员和在23岁之前结婚的女雇员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龄之后结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应在结婚前或结婚之日后三个月内连续休完(不分工作日或周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八、产假

女雇员享受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

1、怀孕三个月后,女雇员有权享受每月半天带薪的孕妇检查假;

2、怀孕六个月后,不应安排上夜班,必要时,工作岗位应做临时调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内,女雇员可享受共90天产假,并享受全薪工资;

4、其婴儿不超过一岁的女雇员,每天可享受1小时带工资的哺乳假;

5、产假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

怀孕女雇员应当与其直接主管讨论与怀孕有关的日程安排和计划,以便提前做出适当安排。

九、计划生育假

妊娠不足4个月做人工流产的女雇员可享受15至30天流产假;妊娠超过4个月做人工流产的女雇员可享受42天的流产假。女员工在流产假期间,可享受工资。

为计划生育目的而采取有关医疗措施的雇员可享受1至14天计划生育假,有关员工在计划生育假期间可享受工资,在生育后三年内做人工流产,可视为病假处理。

计划生育假必需在采取计生措施后一次性连续休完。

十、丧假

已过试用期雇员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时,可享受5天丧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时,可享受2天丧假。休丧假应事先获得批准(有正当理由则可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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