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草案注释稿)(4)

新劳动法2018-11-28才子老师

  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缴费和待遇标准多档次、满足各类人群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种类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在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说明:本条是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框架的规定。重新构建一制多档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具有显著的前瞻性,许多发达国家和台湾等地区已有经验借鉴,国内多个省市也在探索和实施一制多档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总结本市10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对建立一制多档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为与《社会保险法》所设定的制度框架保持一致,仍表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且条例第二章具体参保登记规定中,打破人群身份(职工和居民)和城乡二元结构,开辟制度通道,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满足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社会群体客观存在的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在下一步制定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时,遵循缴费负担不加重,医疗待遇不降低、运行体制不冲击,新老制度不脱节的原则,拟将社会医疗保险按不同的缴费标准及相应的待遇标准具体分为五个保险档次,实现真正意义的一制多档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二章 医疗保险费的征缴

  第七条 (参保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应当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说明:本条关于强制参保和自主参保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规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从2008年我市开展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在校学生的医疗需求。但由于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对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均体现自愿原则,导致部分在校学生的疾病风险意识不强、参保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多例未参保的学生因出现重大疾病而医疗费用没有保障的情况。加上国家和省多个文件要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大中专学生参保率达到100%。因此,结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市实际,条例在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基础上,对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亦作了强制规定,以提高强制参保力度,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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